在合同期内被辞职或者辞职 工资怎么算?

2024-05-09

1. 在合同期内被辞职或者辞职 工资怎么算?

合同期内被辞职即被用人单位辞退,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职工在岗期间的工资,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合同期内辞职,则用人单位正常支付职工在岗期间的工资即可,无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公司,试用期的话则是3天,这也就决定了劳动者不能想走就走,若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走就擅自离职的话,很有可能要承担因擅自离职而给公司的经济损失。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人大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在合同期内被辞职或者辞职 工资怎么算?

2.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怎么计算?按出勤天数?离职就应该算清?


3. 急!!!合同到期,离职工资结算的时间问题

一般应当在办结解除合同手续时一次性结清。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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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不发工资可以投诉吗?

这个是当然可以的,工人工资不能拖欠,你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但是你辞职要提前告知不能说不干了就不干了,这样会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工业生产,你的给人家招聘新人来接替你的工作

5.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离职员工工资发放时间吗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离职员工工资发放时间吗

6. 签了劳动合同要离职,工资会给我吗?

既然入职时间这么短
应该是在试用期的
劳动法规定
试用期内
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提前协商好就行了
工资应该按照劳动法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下发
如果不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是很麻烦的

7. 员工没有合同离职扣工资合法吗你好?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一个月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后工资按双倍计算。

所以看你在职的时间,并且准备些单位内工作的证据,你可以以单位未跟你牵动劳动合同作为理由离职,单位不仅不扣你工资,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时间,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另外,单位如果没有给你缴纳福利,还需要补缴。

员工没有合同离职扣工资合法吗你好?

8. 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时间

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