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员工工资还会发吗?

2024-05-20

1. 公司倒闭员工工资还会发吗?

  这答案是肯定的,不发工资还是违法的!除了正常工资,公司还需给员工赔偿。
  最新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原来公司倒闭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公司倒闭员工工资还会发吗?

2. 如果一个公司倒闭了,员工的工资会不会发放

可以依法得到发放和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的破产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可与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
       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另外一种情况是,公司没有破产,仅仅是关闭部分工厂。如果搬迁的地方超出原来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一般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员工将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如果一个公司倒闭了,员工的工资会不会发放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员工工资是给的,但是公司破产员工工资不一定全额发放,按照破产清算的结果来发放,如果企业破产后,清算财产仍然不足于发放员工工资的,那么全额工资是拿不到了,如果破产后还有很多设备,厂房,那么全额工资很有希望拿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一个公司倒闭了,员工的工资会不会发放

4. 公司倒闭还会发工资吗

法律分析:会发工资。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 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发?

  公司破产后,员工工资在破产清算资产处置收入中优先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后,公司应当支付的职工补偿除了拖欠的职工工资,还有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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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发?

6. 公司倒闭还会发工资吗?

法律分析:
会发工资。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7. 公司倒闭还会发工资吗

会发工资。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公司倒闭自然人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倒闭自然人股东应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公司倒闭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2、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如果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倒闭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诉:
1、如果有单位倒闭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2、单位倒闭拖欠工资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劳动仲裁局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二、公司关闭解散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解散,员工可以获得赔偿的有:
1、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公司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
2、公司解散,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原则上,公司解散是需要依法优先确保员工利益的,如支付工资、补偿金、补买社保等,但倘若公司解散时,依法进行解散清算程序后,没有资产或资产不足的,员工就无法获得补偿或只能获得少量补偿。
三、公司没钱发工资构成犯罪吗
如果公司确实没能力发工资,也没有转移财产、逃匿等情况的,那么公司亏损没钱发工资不会构成犯罪。
不过,公司亏损需要破产处理的,应该在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所欠的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也应该在破产中优先予以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倒闭还会发工资吗

8. 公司倒闭,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员工工资如何发放可以参考以下
如何确定员工待岗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待岗,是相对于在岗而言,却又不同于下岗,是指在劳;根据《福建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也就是说,待岗还要视情况而定,是何种原因的待岗;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
如何确定员工待岗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待岗,是相对于在岗而言,却又不同于下岗,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劳动者本人原因,属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员工无法正常工作而待岗。
根据《福建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非劳动者本人原因,属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停工,以致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停工津贴,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由于政策调整等社会原因,使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处于停产半停产的,经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暂不执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该款规定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其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由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也就是说,待岗还要视情况而定,是何种原因的待岗。有些企业由于生产开工不足等原因,让职工放假回家待岗属于一种特殊的“职工不在岗”的状态。这种情况,首先要确定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如果劳动关系存在,但是职工不在岗的,因为企业改变了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所以应该无条件的向职工告知其不能上岗的原因,并告知职工待岗的具体时限。并且根据原福建省劳动厅《关于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有关问题的规定》(闽劳综[1997]22号)规定“职工在有限期放假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的生活费,应按职工扣除奖金、加班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后的工资额的70%或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然,该种情况也可以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做法是再补签一个补充协议,并在协议上约定,职工待岗期间,单位要给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由企业和职工协商决定。否则,如果企业不和职工签订补充协议的,视同劳动存续期间职工应享受的劳动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支付工资。
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由于政策调整等社会原因,使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处于停产半停产的。该种情况经本单位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与劳动者本人达成协议),县以上工会认定属实并报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暂时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但必须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待生产正常,应按劳动合同确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