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

2024-05-05

1.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属公司所有。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
	如果依据公司章程,在股权转让前实施利润分配,股东获得红利,而公司的资产价值相应减少,股权转让价款也会相应减少。如不进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股权转让时,转让方纳税按照其增值额缴纳所得税,这部分未分配利润数额一并作为应税所得;如实施利润分配,则转让方分得的红利纳入转让方整体汇算清缴范畴。如转让方其他业务亏损,先进行利润分配,可达到一定节税效果。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

2. 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式是,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属公司所有。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怎么处理

4. 股权转让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也一并转让了。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5. 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

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属公司所有。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

如果依据公司章程,符合条件的股东作出决议,在股权转让前实施利润分配,股东获得红利,而公司的资产价值相应减少,股权转让价款也会相应减少。如不进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股权转让时,转让方纳税按照其增值额缴纳所得税,这部分未分配利润数额一并作为应税所得;如实施利润分配,则转让方分得的红利纳入转让方整体汇算清缴范畴。如转让方其他业务亏损,先进行利润分配,可达到一定节税效果。

这是个复杂税法问题,操作之前,建议请专业律师进行分析和评估。【摘要】
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提问】
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属公司所有。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

如果依据公司章程,符合条件的股东作出决议,在股权转让前实施利润分配,股东获得红利,而公司的资产价值相应减少,股权转让价款也会相应减少。如不进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股权转让时,转让方纳税按照其增值额缴纳所得税,这部分未分配利润数额一并作为应税所得;如实施利润分配,则转让方分得的红利纳入转让方整体汇算清缴范畴。如转让方其他业务亏损,先进行利润分配,可达到一定节税效果。

这是个复杂税法问题,操作之前,建议请专业律师进行分析和评估。【回答】

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

6. 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

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
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具体过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较为便利,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依据公司法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变更工商登记等即完成股权转让。
二、股权转让后退股规定内容有哪些
股权转让后退股规定内容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股权转让包含公司财产有没有效
股权转让包含公司财产无效。公司法的基本和核心原则是公司人格独立原则和公司资本维护原则,两者相辅相成,不得违反。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权,但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相关方的利益。公司是股东、经营者、职工和社会利益的集合体。股东在享有相关权利时,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否则可能损害公司和有关方的合法利益。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处分公司财产。股权转让包括公司财产,实际上属于变相逃避公司资本,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员工、经营者和国家利益,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股权转让前的未分配利润属于谁?

企业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涉及到工商变更、缴纳税费等等的事情,我们今天讲的不是股权转让后涉及到的事情,而是股权转让前的未分配利润属于谁的问题。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的利润,它在股权转让前是属于前股东、新股东还是两者共有呢?我们今天就这些问题进行相关介绍。
股权转让前的未分配利润属于谁
未分配利润归属应区别对待。股东能否取得利润分配在于公司是否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及公司是否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不能一概而论。
第一、从股东请求利润分配的条件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股东要想获得公司的利润分配,一般须满足三个必要条件:一是股东要具备股东资格,二是公司依法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三是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股东会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就具体化为股利给付请求权,该股利给付请求权性质为股东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该债权可以与股权分离而独立存在,不当然随同股权而转移。因此,如果股权转让前股东会已经决定分配的利润,原股东虽然丧失股东资格,但仍然可以要求公司给付。
如果股东会未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无论双方通过协商还是评估来确定股权转让对价,都应当已经考量未分配利润的因素。原股东在股权转让后,便丧失利润分配请求权,未分配利润归属于股权受让方,并作为受让方投资的回报。
第二、从双方有无股权转让的协议看。《公司法》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双方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均为有效,且均应遵循其约定。要明确股权转让前的未分配利润属于谁最好的办法是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约定,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双方的权益归属确认好,既可以约定归属原股东,也可以约定归属受让方,前提是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
第三、从诚实守信及公平原则看。在司法实践中,在股权转让时,不乏原股东隐瞒公司已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事实,导致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过高,显示公平。此时,受让方可以以原股东违反诚实守信和显示公平为由,要求原股东适当返还已分配的利润。受让方也可以原股东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导致股权转让对价显示公允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要求原股东返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综上,关于未分配利润的归属问题,首先考虑的是股权转让双方是否有股权转让协议;其次考虑股东会是否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最后考虑是否存在违反诚实守信和显示公平等事由。根据不同情况,结合双方举证情况,从而确认未分配利润的最终归属。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股权转让协议没有约定、股东会亦未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未分配利润归属于股权受让方,并作为受让方投资的回报。

股权转让前的未分配利润属于谁?

8.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属公司所有。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如果依据公司章程,在股权转让前实施利润分配,股东获得红利,而公司的资产价值相应减少,股权转让价款也会相应减少。如不进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股权转让时,转让方纳税按照其增值额缴纳所得税,这部分未分配利润数额一并作为应税所得;如实施利润分配,则转让方分得的红利纳入转让方整体汇算清缴范畴。如转让方其他业务亏损,先进行利润分配,可达到一定节税效果。
一、公司转让后的债务谁来承担
(一)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二)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三)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
(四)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
二、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哪个负责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实践中,股权转让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点:
(一)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以及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承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承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