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的42种职业资格证书

2024-05-20

1. 国家认证的42种职业资格证书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87个职业目录。
分别是:工程测量员、铁路线路工、铁路桥隧工、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
职业资格证书样本: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
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防腐蚀工、锁具修理工。

职业资格证书作用
1、就业、上岗的通行证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或独立抄开业及用人单位招聘袭录用的主要依据。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应取百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技能水平和职业能力的保度证,对劳动者流动就业和转换问职业都具有“通行证”答的作用,也为企业聘用技能岗位人员提供依据。
2、更好的晋升渠道
我们在单位上,如果拥有职业资格证的话,相比同等的竞争对手,我们就有更好的胜算,我们的职业资格证可以证明我们在这方面有更多的知识,有更多的发言权,有更多的见解,能够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所以领导会优先考虑我们拥有职业资格证的。

国家认证的42种职业资格证书

2.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3. 国家认可的42种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目前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两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58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81项,总共139项。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2017年9月12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文件将职业资格重新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管。2017年9月15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照国务院要求,在分批清理减少职业资格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提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国家认可的42种职业资格证书

4. 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第一条为了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工种)技术人才,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第三条 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第四条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第五条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遵循申请自愿,费用自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相应的职业资格。第六条 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若干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和技术等级考核)纳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证书的名称、种类按现行规定执行)。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第七条 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和确定职业资格的范围、职业(专业、工种)分类、职业资格标准以及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和技能鉴定的办法。第八条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照国际惯例,实行国际双边或多边互认。第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团体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第十条 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按职责范围分别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按职责范围分别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5. 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章第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6. 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章第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7. 有那些国家颁布了职业资格标准?

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国家的职业资格标准。

职业资格标准分成三类,分别是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而通常所提到的职业资格标准是指工作标准,包括的内容有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程序、效果及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一般包括部门工作标准和岗位(个人)工作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部分,其中工作要求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主体部分。
职业概况是对本职业的基本情况的描述,包括职业名称、职业定义、职业等级、职业环境条件、职业能力特征、培训要求、鉴定要求等内容。

有那些国家颁布了职业资格标准?

8. 国家职业资格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律条款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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