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益如何处理

2024-05-20

1.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益如何处理

待处理财产损溢在企业资产盘盈盘亏的情况下使用它。分为审批前和审批后两种情况:
比如盘盈资产审批前做;
借:原材料/库存现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盘盈资产审批后,根据不同的情况转到相应的账户: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贷: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相关科目
盘亏资产审批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库存现金
如果是盘亏的固定资产,还要涉及累计折旧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盘亏资产审批后:
借: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等相关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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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益如何处理

2. “待处理财产损益”帐务处理

1、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按“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2、发生盘亏,一般会把减少的资产项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做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固定资产(原材料等)
3、如果是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一般经管理层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扩展资料: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在财务处理中涉税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挂账的财产盘盈、盘亏或毁损数有误。
如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按扣除折旧后的净值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有的企业却不扣除折旧而按原值记入。又如,存货在运输途中的损失,首先应查明责任,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直接转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账户,
而不通过本帐户核算,有的企业却不认真追究原因,统统纳入本帐户核算,然后在费用支出中转销。再如,发生非正常损失盘亏的存货,按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有的企业却不作此项处理,致使少列了存货损失,在少纳了增值税的同时多纳了企业所得税。
2、随意转销企业财产发生的损失。
按照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企业财产的短缺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在报批后才能按规定转销。但有的企业为了逃避责任,对发生的财产损失未经批准直接转入当期损益,不合法地抵减了当期计税所得额。
3、对盘盈的财产物资长期挂帐不予结转。
由于对财产物资盘盈的结转处理要冲减费用或列作营业外收入,增加计税所得额,因此有的企业对盘盈的财产便采取长期挂帐的对策,迟迟不予结转,以减少当期的计税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处理财产损溢

3.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务处理

发生盘亏,一般会把减少的资产项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做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固定资产(原材料等)
处理时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一般经管理层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如果是由于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的,一般会由责任人赔偿,计入其他应收款,如果涉及到保险公司赔偿的,也计入该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如果是因为保管不当造成的损毁,一般是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扩展资料:
1、本科目核算单位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2、盘盈的各种材料、管材、库存产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材料”、“管材”、“产成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管材摊销”、“累计折旧”等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管材、库存产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和“管材摊销”、“累计折旧”等科目,贷记“材料”、“管材”、“器材成本差异”、“产成品”、“固定资产”等科目。
3、各种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财产物资,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转销时,对盘亏、毁损的财产物资,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及过失人赔偿,即借记“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再按照扣除后的净损失转销:
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净损失,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其他经营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4、材料、管材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短缺和损耗,属于合理的损耗,应计入材料、管材的采购成本;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自“器材采购”科目转入“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报经批准后,将扣除残料价值、过失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用于其他经营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定额内短缺和其他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
6、本科目月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务处理

4. 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资产类的科目,  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盘盈或盘亏的财产物资在批准处理之前计入该科目。     借方登记企业财产物资盘亏数和报经批准后转出的盘盈数;贷方登记企业财产物资(固定资产除外)数和报经批准后转出的盘亏数。       盘亏时,借:该科目 贷:库存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批准处理后再转出,借相关科目(管理费用等) 贷该科目。   盘盈时,借库存现金、存货等 贷该科目;批准处理后再转出,借该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等。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损益类科目,  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   例如固定资产盘盈就是作为以前年度的差错进行调整。    盘盈时,借: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  贷:该科目;  报经批准之后,计算所得税时借:该科目 贷:应交税费,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该科目 贷: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

5.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

对补充问题的回答:
存货损失不涉及补缴增值税问题,但是,其可能牵涉到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回问题,具体分二种情况进行处理:
  1、正常的存货损失,不需转回增值税进项税额;
  2、非正常的存货损失,需要转回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会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流动资产损益(不含税存货额+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在产品等(不含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

6. 关于待处理财产损益~~~求教!!

待处理财产损益,属于一个过度调整的账户。举例子说明一下:
1.如果库存商品盘亏,表明账面价值多于实际库存数,这种情况下要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既然是盘亏,肯定是:贷:库存商品。会计分录是有借必有贷,所以,肯定是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即: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
2.盘盈的时候,正好相反。即:
     借: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待处理财产损益”,其中有“损益”两个字,盘亏了就当作损益类会计科目中损失,盘盈了就当作损益类会计科目中收入。
另外,注意待处理财产损益/损溢。

7. “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1、某企业月初发生原材料盘亏1500,产成品盘盈1000,由于原因没有查明,没有处理本月盘亏、盘盈资产。将此盘亏盘盈结转到下月处理,那么这个月末“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就有借方500余额,这样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财产物资的净盘亏数或尚未转销的盘亏大于尚未转销的盘盈数”这句话就好理解了。
2、接上例,本月盘点时又发生产成品盘盈2000元,原材料盘亏500元,上个月盘盈盘亏经批准已做处理,本月发生的盘亏盘盈没调查清楚未作处理那么月末“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余额就是贷方余额1500元,这样再看这句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财产物资的净盘盈数或尚未转销的盘盈大于尚未转销的盘亏数。就不难理解了。”

“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8.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务处理

1、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按“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2、发生盘亏,一般会把减少的资产项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做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固定资产(原材料等)
3、如果是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一般经管理层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扩展资料: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在财务处理中涉税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挂账的财产盘盈、盘亏或毁损数有误。
如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按扣除折旧后的净值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有的企业却不扣除折旧而按原值记入。又如,存货在运输途中的损失,首先应查明责任,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直接转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账户,
而不通过本帐户核算,有的企业却不认真追究原因,统统纳入本帐户核算,然后在费用支出中转销。再如,发生非正常损失盘亏的存货,按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有的企业却不作此项处理,致使少列了存货损失,在少纳了增值税的同时多纳了企业所得税。
2、随意转销企业财产发生的损失。
按照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企业财产的短缺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在报批后才能按规定转销。但有的企业为了逃避责任,对发生的财产损失未经批准直接转入当期损益,不合法地抵减了当期计税所得额。
3、对盘盈的财产物资长期挂帐不予结转。
由于对财产物资盘盈的结转处理要冲减费用或列作营业外收入,增加计税所得额,因此有的企业对盘盈的财产便采取长期挂帐的对策,迟迟不予结转,以减少当期的计税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处理财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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